东莞松山湖(生态园)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暂行办法[2017-05-2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加快科技金融创新发展,鼓励企业上市挂牌,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的扶持作用,依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需资金由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中的科技发展资金安排,纳入松山湖(生态园)财政预算管理。 第二章 适用范围、条件与标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松山

《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2017-05-22]

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评定资金生活待遇管理评定标准出处资金资助和奖励出处居住/医疗出处社保/税收/通关出处直系亲属出处薪酬及其他出处日常管理出处特级人才国际顶尖人才市重大贡献第二条租房补贴最高每月5000元,不超过三年购房补贴不超过250万元,5年等额发放第八条社保社会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每年4000元补助,不超过三年第十条企业引才奖励引进1名奖励企业或单位50万元(每年不超过50万元)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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